認罪認罰減刑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6W
認罪認罰減刑多少?
律師解析:認罪認罰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根據相關指導意見規定,認罪認罰的,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罪行的輕重、認罪認罰的階段、程度、價值、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具有自首、重大坦白、退贓退賠、賠償諒解、刑事和解等情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60%以下,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6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認罪認罰與自首、坦白、當庭自願認罪、退贓退賠、賠償諒解、刑事和解、羈押期間表現好等量刑情節不作重複。
“認罪”的把握。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認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承認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僅對個別事實情節提出異議,或者雖然對行為性質提出辯解但表示接受司法機關認定意見的,不影響“認罪”的認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數罪,僅如實供述其中一罪或部分罪名事實的,全案不作“認罪”的認定,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但對如實供述的部分,人民檢察院可以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人民法院可以從寬處罰。
“認罰”的把握。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認罰”,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願意接受處罰。“認罰”,在偵查階段表現為表示願意接受處罰;在審查起訴階段表現為接受人民檢察院擬作出的起訴或不起訴決定,認可人民檢察院的量刑建議,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在審判階段表現為當庭確認自願簽署具結書,願意接受刑罰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適用緩刑等提出量刑建議,並隨案移送認罪認罰具結書等材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