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職人員立案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9.53K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10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非公職人員立案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條

 【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