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罪的四個構成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4W

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罪的四個構成條件:
1、侵犯的客體是與通訊相聯繫的公共安全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過失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3、主體為年滿l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方面為過失。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罪的四個構成條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