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W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刑法第306條)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行為。

什麼是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六條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失實,不是有意偽造的,不屬於偽造證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