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中如何追加新的被告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4W

由人民法院在徵得原告的同意後,法院依職權追加被告。對原告起訴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徵得原告同意後,可以依職權追加為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為被告。
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複議機關是共同被告;複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複議機關是被告。複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複議決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起訴複議機關不作為的,複議機關是被告。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一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所作的行政行為,委託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行政機關被撤銷或者職權變更的,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行政訴訟中如何追加新的被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