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保全流程的兩種形式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7W
債的保全措施有兩種形式,
一、為代位權,即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導致損害的,債權人能夠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二、為撤銷權,即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導致損害的,債權人能夠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侵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
債的保全措施有兩種形式,
一、為代位權,即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導致損害的,債權人能夠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二、為撤銷權,即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導致損害的,債權人能夠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侵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