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財產分割需要公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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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財產分割不是必須公證,是否公證個人自願選擇。
協議離婚時雙方在協議離婚書上雙方都要簽字,而一旦簽字並領取離婚證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沒有法定的情形是不能輕易反悔的。
如果雙方願意公證的,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公證員就離婚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確認無誤後辦理公證登記。

協議離婚財產分割需要公證嗎

法律依據:《公證法》

第十二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辦理下列事務:
(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事務;
(二)提存;
(三)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
(四)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
(五)提供公證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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