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和法治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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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主要表現在:
(1)內涵的差異。法治表達的是法律運行的狀態、方式、程序和過程,包括法律的至上權威,法律的公正性、普遍性、公開性等基本要求,以及法律制約公共權力與保障人權等基本原則;法制只是“法律制度”的簡稱。
(2)價值取向的差異。法治強調人民主權(民主精神)、法律平等、權力制約和人權保障;法制則不預設價值取向。
(3)在與人治的關係上,法治明確地與人治相對立,有人治無法治,而法制可以與人治共存,可以有“人治下的法制”。
(4)在配套環境方面,法治需要市場經濟、民主政治等環境,法制則可以在各種經院政治、文化體制中存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條
【立法目的】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係,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法制和法治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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