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和董事會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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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東會和董事會的區別是什麼?

股東會和董事會的區別是什麼

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區別是職權不一樣

1、董事會由董事組成。董事大部分由股東會產生,少部分由成員大會產生。董事會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陣和公司經營中的大多數日常生活事物。決定聘任和解聘經理。

2、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利機關,它由全體股東組成,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它是股東作為企業財產的所有者,對企業行使財產管理權的組織。企業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經營決策一般都得股東會認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3、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董事會召集股東大會,並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二、 股東會的職責

公司法》第36-43條是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規定;第98-107條是關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的規定。

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

(十一)規定的其他職權。

董事會的級別比股東會低一級,董事在特殊情況下也是可以召集各位股東開會的,大家可以這樣來理解董事和股東之間的區別,通過股東會可以決定解聘哪一位董事,讓誰來擔任董事,但是在董事會當中的這些董事成員,肯定是沒有資格去解聘股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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