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減資驗資是否必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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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公司法減資驗資是否必須進行?

新公司法減資驗資是否必須進行?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本身沒有法律障礙。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註冊資本變更需要驗資。具體辦理時,建議諮詢當地工商局

驗資,是指註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託,對被審驗單位註冊資本的實收情況或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變更情況進行審驗,並出具驗資報告。驗資分為設立驗資和變更驗資。 驗資是註冊會計師的法定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明確將驗資業務列為註冊會計師的法定業務之一。因此,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工商登記機關不要求提交驗資報告)在申請開業或變更註冊資本前,必須委託註冊會計師對其註冊資本的實收或變更情況進行審驗。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二、減資的流程

1、作出股東會決議或者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決議或者決定內容應當包括:減少認繳註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就減少認繳註冊資本承擔的具體數額,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日期,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決議內容應當包括:減少認繳註冊資本的數額,減少認繳註冊資本的數額的具體方式,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的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企業產權登記變動表》。外商投資企業提交依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

2、修改公司章程

根據公司增資的股東會決議或決定內容,修改公司章程。

3、辦理前置審批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認繳註冊資本必須報經批准的,需辦理相關的前置審批,提交有關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複印件。例如,屬於外商投資企業的,還需提交審批機關有效的批准文件,即向商務部門(局、委員會、部)申請減資審批,換髮新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變更註冊資本的,提交依法設立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

4、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5、通知債權人和對外公告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資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省級以上報紙上公告。

6、清償債務或提供擔保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7、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公司減資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工商變更登記。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涉及實收資本變更或變動的,還應當同時辦理實收資本變更登記或申報變動情況。

因為一直到現在,基本上大多數省份的工商部門還是會要求申請減資的這些公司提交具體的財務報表,具體就是要對公司的資產負債和淨利潤的這些資金狀況進行詳細的檢驗的,但是在辦理之前還是應該先到工商局去問清楚的,因為,公司的整體驗資事關重大,對於公司的財務部門來説也是需要嚴肅對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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