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任職的股東不拿工資合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8W

一、在公司任職的股東不拿工資合法嗎?

在公司任職的股東不拿工資合法嗎?

在公司任職的股東不拿工資是不合法的,因為股東在公司任職的,就屬於是公司的員工,即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此時公司就應當按照公司的章程對員工發放工資以及其他的福利待遇,但是同時,作為公司的股東的員工是有權參與公司的分紅的,因為對公司有投資。

股東是指通過向公司出資或其他合法途徑獲得公司股權,並對公司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

嚴格而言,在公司法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與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內涵有所區別: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是指在公司成立時向公司出資或在公司成立後依法繼受取得股權,對公司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是指在公司設立時或設立後合法取得股份,對公司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

股東只是公司的投資者,不同於公司的員工,如果你計劃在你投資的公司工作,在該公司領取薪酬,由該公司幫你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你就需要與該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如果你僅僅是作為投資者投資該公司,並非該公司的員工,就不需要與該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系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署,建立在勞動關係的基礎上,與投資關係無關。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佣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祕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二、股東的主要分類包括哪些?

1、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

以出資的實際情況與登記記載是否一致,我們把公司股東分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隱名股東是指雖然實際出資認繳、認購公司出資額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等材料中卻記載為他人的投資者,隱名股東又稱為隱名投資人、實際出資人。顯名股東是指正常狀態下,出資情況與登記狀態一致的股東。

2、個人股東和機構股東

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3、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

以獲得股東資格時間和條件等來分,可分為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創始股東是指為組織、設立公司、簽署設立協議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認繳出資,並對公司設立承擔相應責任的人。創始股東也叫原始股東。

4、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

以股東持股的數量與影響力來分,可分為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又分絕對控股股東與相對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資本總額50%或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公司的股東必須是對公司負有出資義務的自然人或者是法人,股東的名單必須在公司的公司章程中明確載明,如果是公司成立之後,進行股東變更的,公司應當在原註冊登記成立的工商登記機關進行變更登記,以便於公司的基本信息公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