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基金的投資方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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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購基金的投資方式是什麼

一些產業單一的企業併購後會設立併購基金,其意在獲得更多的利益以及目標企業的股權。相比關注併購基金的羣眾還不在少數。那麼,什麼是併購基金?併購基金的投資方式是什麼?本站在下文中就針對這個問題進行了相關解答。

一、併購基金概述

併購基金是私募股權基金的一種,用於併購企業,獲得標的企業的控制權。常見的運作方式是併購企業後,通過重組、改善、提升,實現企業上市或者出售股權,從而獲得豐厚的收益,經常出現在MBO和MBI中。

併購基金一般採用非公開方式募集,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投資期限較長,通常為3—5年,從歷史數據看,國際上的併購基金一般從投入到退出要5到10年時間,可接受的年化內部收益率(IRR)在30%左右。

在投資方式上,併購基金多采取權益型投資方式,絕少涉及債權投資。投資標的一般為私有公司,且與 VC不同的是,併購基金比較偏向於已形成一定規模和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形企業。

併購基金投資退出的渠道有:IPO、售出、兼併收購、標的公司管理層回購等等。

二、併購基金的常見運作模式

併購基金主要分為控股型併購基金模式和參股型併購基金模式。前者是美國併購基金的主流模式,強調獲得併購標的控制權,並以此主導目標企業的整合、重組及運營。後者並不取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而是通過提供債權融資或股權融資的方式,協助其他主導併購方參與對目標企業的整合重組,是我國目前併購基金的主要模式。

(1)國外模式

在歐美成熟的市場,PE基金中超過50%的都是併購基金,主流模式為控股型併購,獲取標的企業控制權是併購投資的前提。國外的企業股權相對比較分散,主要依靠職業經理人管理運營,當企業發展出現困難或遇有好的市場機會,股東出售意願較強,併購人較易獲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控股型併購可能需要對標的企業進行全方位的經營整合,因此對併購基金的管理團隊要求較高,通常需要有資深的職業經理人和管理經驗豐富的企業創始人。

國外併購基金的運作通常採用槓桿收購,通過垃圾債券、優先貸款、夾層融資等多樣化的融資工具提高槓杆率,使得投資規模和收益率隨之獲得提升。

(2)國內模式

控股型併購模式要經歷一個較長的週期且必須有一個清晰的投資理念,目前國內的PE市場還相對處於發展階段,因此控股型併購模式操作比較少見,主要是參股型併購模式。通常有兩種方式,一是為併購企業提供融資支持。第二種參股型併購是向標的企業進行適當股權投資,也可以聯合其他有整合實力的產業投資者為主導投資者,共同對被併購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整合重組,在適當時候通過將所持股權轉讓等形式退出。

目前國內併購基金常見的設立和運作步驟為:

1、首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用於充當併購基金的GP;

2、挖掘一個或若干個項目,設立併購基金,募集LP。併購基金常常有一定的存續期,比如3年、5年、10年等;

3、項目結束、併購基金到期,併購基金清盤,按照收益分配機制給LP 提供相應的投資收益。

併購基金的主要參與者分為券商直投、PE和產業資本三類。券商直投主要圍繞上市公司的需求發掘併購機會,結合投行、研究所提供綜合服務。PE主要服務於項目端,最後實現退出。產業資本往往圍繞自身上下游產業鏈佈局,一般只以較少比例出資(約10%-20%左右),作為LP與PE機構聯合發起併購。

綜上所述,併購基金的投資方式多采取權益性投資,幾乎不涉及債權投資。併購基金的權益性投資方式也是併購企業為取得另一企業的控制權而進行的,因此併購基金在很大程度上有利於企業自身的利益,而券商在開展併購基金業務時是更具優勢的。如果您感興趣想要深入瞭解,也可以諮詢我們本站陽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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