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併購的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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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併購的基本流程具體如下:
一、併購目標選擇結合目標公司的資產質量、規模和產品品牌、經濟區位以及與本公司在市場、地域和生產水平等方面進行比較。通過對目標公司信息數據的充分收集整理,利用各種分析調查最終確定目標公司。
二、併購時機選擇通過對目標公司進行持續的關注和信息積累,預測目標公司進行併購的時機,並利用定性、定量的模型進行初步可行性分析,最終確定合適的公司與合適的時機。
三、併購初期工作:
1、運營部門與被收購方談判,簽訂收購意向書後應將項目初步瞭解的具體相關信息通報集團相關部門,法務部、行政綜合部、財務部等部門針對項目分別展開調研。並根據運營部門要求上會討論確定是否可行。
2、上會通過後,相關部門應組織專人進行盡職調查,調查的內容盡職調查結束後,各部門依據掌握的各種資料,上會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如通過,由運營部門為主,其他部門參與共同討論收購價格,並擬訂全面實施的收購方案。
四、併購實施階段與目標公司進行談判,確定併購方式、定價模型、併購款的支付方式(現金、負債、資產、股權等)、法律文件的製作、確定併購後公司管理層人事安排、原有員工的解決方案、遺留事項的處理等相關問題;並簽訂正式合同文本,同時進行信息披露、公告等。直至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資產交割、經營管理權交接手續,依法辦理包括股東及註冊資本變更登記手續等(包括但不限於工商、税務、法人代碼等),完成交易。
五、併購後的整合對於公司而言,僅僅實現對公司的併購是遠遠不夠的,最後對目標公司的資源進行成功的整合和充分的調動,產生預期的效益。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的合併
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上市公司併購的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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