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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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自建房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自建房的法律規定是城市自建房必須要辦理相關的手續才能夠進行建造,因此,在城市自建房首先要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其次,在城市動土還要獲得許可,即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最後,如果城市自建房屋對外預售的還要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二、城市自建房手續怎麼取得?

上文我們瞭解到城市自建房要得到四證,預售自建房需要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那麼這些證從哪裏來呢?

1、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登記申請人(使用者)應持有關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國土資源局對所申請的土地進行審查核實丈量,並劃清地界,簽字蓋章。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核,決定對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者土地權屬是否准予登記的法律程序。最後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人提交申報,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查核實經審核申報材料合格後,項目經辦人進行現場勘察,符合規劃要求的項目,由項目經辦人完成會籤工作並轉設計科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經窗口發給申請人;經研究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報件,由項目經辦人填寫“退件通知”經窗口回覆建設單位。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需要提交申請,申請資料包括: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1 份,並加蓋申請人印章;

(2)、有關計劃批准文件、設計條件或規劃方案審批意見;

(3)、土地使用權屬證件及附圖;

(4)、1/500或1/1000地形圖兩份,地形圖上應由設計單位用HB鉛筆標明下列內容:建築基地用地界限、建築物外輪廓及層數、新建建築物與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規劃紅線及相關控制線、相鄰建築物間距尺寸軸線標號;(作圖格式見《報送建築工程設計方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地形圖示意圖》);

(5)、符合出圖標準並加蓋建築設計單位設計出圖章的1/500或1/1000總平面設計圖兩份;

(6)、建築施工圖一套,圖紙須加蓋設計單位圖章;

(7)、分層面積表(應按國家有關建築面積規定計算);

(8)、建築工程預算書;

(9)相關單位部門審核意見;

(10)日照分析文件一份(可選);

(11)、規劃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2)、涉及拆遷的,應附送拆遷文件。

4、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提交申請,現場踏勘,符合標準的發放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我們國家現在目前為止,對於很多的自己建造的房屋都是有一定的規定的,並不是任何情況之下的話都是可以自己進行建造,首先是需要取得相關的土地使用證件的,因為我們國家的土地它都是國家所有或者是農村集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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