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的建立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4W

一、勞動關係的建立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勞動關係的建立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勞動關係的建立的法律規定是用工之日起確立勞動關係。《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在勞動關係建立之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在現實中有,但是不多。一般存在於用工比較規範的用人單位與具有一技之長的高素質勞動者之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確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時間起點意義重大。從雙方建立勞動關係之時起,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的職工,用人單位作為勞動者的用人單位,雙方才開始履行各自的義務,享有各自的權利。

建立勞動關係之時,是勞動者開始在用人單位的指揮、監督、管理下提供勞動時間,是計算勞動者工資的起始時間。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也自建立勞動關係之時開始計算。《勞動合同法》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工,是指用人單位實際上開始使用勞動者的勞動力,勞動者開始在用人單位的管理、監督、指揮下提供勞動。用工之日,通俗地講,就是勞動者開始上班的那一天。用工之日就是建立勞動關係的時間。

二、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包括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户、事業單位等)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建立的社會經濟關係。

勞動關係,是指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為其成員,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報酬的勞動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

從廣義上講,生活在城市和農村的任何勞動者與任何性質的用人單位之間因從事勞動而結成的社會關係都屬於勞動關係的範疇。從狹義上講,現實經濟生活中的勞動關係是指依照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範的勞動法律關係,即雙方當事人是被一定的勞動法律規範所規定和確認的權利和義務聯繫在一起的,其權利和義務的實現,是由國家強制力來保障的。勞動法律關係的一方(勞動者)必須加入某一個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並參加單位的生產勞動,遵守單位內部的勞動規則;而另一方(用人單位)則必須按照勞動者的勞動數量或質量給付其報酬,提供工作條件,並不斷改進勞動者的物質文化生活。

勞動關係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來説的話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因為一方面對於勞動者來説,如果勞動關係能夠合理的建立,日後一些工商或者是其他方面勞動問題都是可以寫有所依據的,對於用人單位也是一種保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