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商品房交房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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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商品房交房標準是怎樣的?

西安商品房交房標準是怎樣的?

通常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預售住宅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法定條件-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向購房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

2、約定條件-達到預售合同約定的其它交付條件。而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規定另《消防法》規定:建築工程竣工時,經消防驗收合格,方可投人使用。建築工程竣工時,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消防驗收申請,設有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築工程,還應當同時提交建築消防設施技術測試報告,並組織消防驗收。消防驗收不合格的,施工單位不得交工,建築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房屋交房中需要哪些手續?

1、通知

開發商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開發商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收樓通知書寄出30天內,按有關規定,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即默認交接已經完成)。

2、驗收

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準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並做好記錄,同時,不要忽視對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進行核驗。

驗收時,開發商應主動向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單和商品房房地產權證。開發商不出示的,購房者可以拒絕驗收,由開發商承擔責任。

開發商交房時,業主們要特別注意以下三點:

1、在驗房之前,如果開發商要求交費或者是簽署文件,那業主一定不要答應,否則在驗房時業主發現的質量問題,就只能自己付錢解決了。

2、如果開發商提出代辦產權證,業主是可以拒絕的,因為產權證業主完全可以自己辦,如果交給開發商,那業主還要給開發商交代辦費。

3、驗房中所發現的質量問題一定要白紙黑字寫在紙面上,不能聽信開發商的口頭承諾,並且在房屋問題的後面,還要寫明開發商承諾的解決時間,這樣業主才不會在開發商無限期拖延之後毫無辦法。

4、收房時必須仔細查看的文件

在正常交房過程中,業主應該查看以下文件:

第一是房產開發商必須已經取得《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這是國家強制要求的。

第二是我們常説的"兩書"---"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説明書",這是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要求的,現在交房時開發商都應提供。

第三是開發商已取得國家認可的專業測繪單位對面積的實測數據,看是否與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有出入,以便儘早使問題獲得解決。

長期以來,我國大多數省市,商品房交易中對交房條件的界定比較模糊,主要以買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約定的條件為準。而且小編建議初次收房的業主們還是最好找專業的人或者有過購房經驗的朋友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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