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安置房交房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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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遷安置房交房標準是怎樣的?

一、回遷安置房交房標準是怎樣的

(一)國家安置房交房標準一:標準房間(客廳、餐廳、卧室)

1、地面:水泥豆石地面壓光;

2、牆面:滿刮膩子,白色乳膠漆面;

3、踢腳:深灰色調和漆,高120mm;

4、頂棚:滿刮膩子,白色乳膠漆面。

(二)國家安置房交房標準二:廚房、衞生間

1、地面:防滑地磚,規格300×300mm;

2、天棚:刮膩子;

3、牆面:高度2.2米以下為瓷磚,2.2米以上刮白色膩子;

4、廚房:瓷磚面灶台,陶瓷洗菜盆一套,洗菜盆安裝混合水龍頭;

5、衞生間:衞生間蹲便器安裝一套,洗面盆一套,洗臉盆安裝混合水龍頭。

(三)國家安置房交房標準三:陽台

1、地面:水泥豆石壓光地面;

2、牆面:同相鄰外牆面做法;

3、頂棚:滿刮白色膩子。

(四)國家安置房交房標準四:樓梯間

1、地面:水泥砂漿地面壓光附設防滑條;

2、踢腳線:深灰色調和漆,高120mm;

3、牆面:刮膩子,白色無機塗料面;

4、頂棚:刮膩子,白色無機塗料面。

二、回遷安置房交房流程是什麼

(一)交房通知

開發商以書面形式通知回遷户在約定時間內對回遷房進行驗收交接。一般約定的交房時間是在通知書寄出30天內,所以,回遷户必須在這段時間內去辦理交房手續。

(二)驗收

回遷户按照當初徵收原房屋時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的約定,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進行驗收,並做好相應記錄,同時,要對房屋產權進行核驗。

(三)開發商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

根據相關法規,即使是回遷房,在交房時,開發商一樣要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該法規規定,《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賠給回遷户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開發商不提供的,回遷户可以拒籤房屋交接書。

(四)簽署房屋交接書

回遷户在驗收房屋後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接書;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做好詳細記錄,要求開發商簽字蓋章,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準,再簽署房屋交接書。

三、交房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根據《建築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根據我國《建築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交房應具備如下要素:

(1)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

(3)住宅小區等羣體房地產開發項目實行分期開發的,可以分期驗收。

(4)一個工程的土建、消防、電梯、燃氣、人防、規劃、環保等部分必須通過驗收合格也就是我們所説的“綜合驗收合格”,是商品房買賣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條件。

(5)如果雙方約定的交付條件低於綜合驗收標準,則以綜合驗收為交付條件標準;如果雙方約定的交付條件高於綜合驗收標準,則以雙方的約定為交付條件標準。

由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看出,回遷安置房交房標準主要由四部分組成,在交房前,建設單位需要保證已經完成了該標準所規定的建設內容。在達到該標準的規定之後,才能按照普通商品房的交房流程進行交房,也即,與普通的商品房相比,安置房僅在出售價格以及建造標準上存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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