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房子無法過户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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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房子無法過户的原因有哪些

一、導致房子無法過户的原因有哪些

導致過户失敗的原因有很多,包含但不僅限於以下情況:

1.被有關部門查封的房產;

2.未解除抵押的房產;

3.業主離婚未辦理析產登記的房產;

4.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房產;

5.偽造房屋產權人的委託書進行出售的房屋;

6.賣方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

7.拖欠相關税費的房產;

8.未上市的“央產房”;

9.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集資房;

10.業主死亡,未完成繼承手續的房產;

11.房屋擁有共有產權人,賣方未經其他產權人同意出售的房產;

12.賣方無法提供房產證。

在購房中,注意以上問題,才能有效避免房子無法過户的情況出現。

二、房屋過户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户口本及複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一份、户口本及複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覆;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併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房產交易中,若最終發現房子無法過户,對於買方而言就是很不利的,畢竟完不成過户手續,也就不能將房子過户到自己的明細,那之後若是想要處分房子,也就會存在較大的問題。而要是買方受騙購買到了無法過户的房子,這個時候可以追究賣方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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