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轉租後合同是怎麼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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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子轉租後合同是怎麼籤的?

房子轉租後合同是怎麼籤的?

1、你和房子住的人簽約,那麼房子現在住這個人將成為二房東,也就是轉租方,而你是實際承租人。這即民法典上的房租轉租。轉租需要經得原房主的同意。

2、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那個店面是否設立了別的權屬,如抵押權等你也可以問一下,關於當地是否有什麼門前三包呀什麼別的類似的責任你都應該心裏有數。

3、在簽訂轉租房屋合同的時候,要在合同中約定好租賃期限、免租期、交付房租的具體時間。在居住期間,雙方應該友好相處。

二、門面轉租的合同上需要注意哪些?

1、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業轉租給第三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2、調查門面的檔案。承租之前,應該查看房屋的用途是否將面臨無法辦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查看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查看房屋是否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會影響新承租人辦出營業執照。

3、在不影響房屋安全的情況下,租賃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自行改裝、裝修。

4、約定好門面房的租賃期限。在合同期限內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租金、不得強行收回出租門面否則賠償。

5、約定好違約責任。在合同中要約定好違約責任,以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綜合上面所説的,轉租就是承租人在租賃期間而又把此房子租給他人,對於雙方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就要説明清楚,而且還要通知大房東,這樣所成立的合同才能有效,對於第三人就要與二房東約定好,如果一方沒有履行自己義務必定就要承擔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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