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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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如果有委託代理人的話,那麼還包括委託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商品房買賣合同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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