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售住房應當繳納哪些税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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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售住房應當繳納哪些税費

我國,個人將自己所有的房屋進行出售也是需要交納相應的税費的。至於個人出售住房應當繳納哪些税費,具體應該怎麼繳?本站編輯將在下文中為大家詳細闡述,僅供大家學習參考,歡迎閲讀!

一、個人出售住房應當繳納哪些税費?

個人出售房屋取得收入,需要繳納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個人所得税。其中,出售房屋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要按照約定的房屋成交價格計算繳納營業税。營業税按照銷售不動產税目計算繳納,適用税率為5%。從2005年6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兩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徵收營業税;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兩年(含兩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徵營業税;對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兩年(含兩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税。

(二)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

(三)要繳納印花税,適用税率為萬分之五。

(四)由於出售房屋屬於有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還需要按照出售房屋取得的收入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税。

(五)扣除房屋原值、合理費用以及繳納的上述税費以後,就是個人出售房屋取得的應納税所得額,個人還需要就這一應納税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税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二、個人賣房怎樣繳納營業税?

(一)個人購買並且居住超過一年的普通住宅,個人在出售時免徵營業税。

(二)個人購買並且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個人在出售時應繳納的營業税按銷售價減去原價後的差額計徵,税率為5%。比如,李先生1999年10月份購買了一套房子,花了40萬元,最近想把這套房子賣出去,大約售價為50萬元,由於這套房子的購買時間不到一年,李先生在出售這套房子時應繳納的營業税是這樣計算的:(50萬元-40萬元)×5%=5000元。

(三)個人自建自用的住房,在銷售時免徵營業税。

關於個人繳納營業税方面的優惠政策,要求必須是1999年8月1日之後銷售的普通住宅,如果在1999年8月1日之前銷售的普通住宅,或者銷售的住宅為非普通住宅,即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上的,應就銷售住宅的全額繳納營業税,税率為5%。

個人出賣房屋交納的税費有五種,具體包括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個人所得税。但並不是所有的税費都由房屋出售者交納,其中部分税費是有房屋購買者進行交納的,這點還請大家區分清楚。更多關於房屋出售的知識,請到本站網站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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