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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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一般家庭申請經濟適用房條件:
(1)具有本市市區建成區城市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4倍;
(3)無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足20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的條件:
(1)具有本市市區建成區城市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4倍;
(3)無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足20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除此之外單身人員申請經濟適用房,應當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年齡應滿28週歲。
鄭州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的六證:
①申請表;
②户口本;
③身份證;
④婚姻狀況證明;
⑤月收入證明
⑥住房證明。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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