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丟失對方不承認如何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W
合同丟失對方不承認如何辦??
律師解析: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來解決。
合同丟了解決辦法有:
一、在購房的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購房合同丟失,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二、預售登記後,辦理銀行按揭前,購房合同丟失,需在報紙上刊登合同作廢的聲明,三個月期滿後,去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註銷所簽訂的合同,再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協商和解是指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協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若無法調解可申請仲裁或者訴訟。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訴訟、仲裁、調解來解決
如果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合同的,要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的,那麼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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