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處理商品房買賣糾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對處理開發商開發的商品房房屋質量問題,審理時要把握“是否根本違約”這一關鍵。如果存在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因商品房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等根本違約情形的,可以判決退房並賠償損失。在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糾紛的處理上,着重保護預購方的合法權益。

怎麼處理商品房買賣糾紛

1、對開發商開發的商品房房屋質量問題,把握“是否根本違約”這一關鍵。如果存在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因商品房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等根本違約情形的,可以判決退房並賠償損失。在審判實踐中遇到的多數案件是開發商違約但不構成根本違約的,如一般質量問題、面積存在少量誤差等,這種房屋質量問題被發現時,多數消費者已經入住,有些已經對商品房房屋進行了裝修,如果判決退房,會使雙方損失擴大,可判決開發商對房屋進行維修或進行賠償,從而最大限度地維護社會穩定和秩序。

2、在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糾紛的處理上,着重保護預購方的合法權益。在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中,預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糾紛也佔有相當大的比例。這種糾紛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為預售方的建房資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為預售方將商品房轉賣給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對於這類糾紛,較難處理的問題是判定繼續履行合同還是解除合同。

在預售方不能按合同交付房屋的糾紛中,多數預購方都要求預售方退還房款(解除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當然,也有的預購方要求預售方繼續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對於這類糾紛,在堅持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切實維護預購方的合法權益。一方面,在預售方有能力繼續履行合同的情況下,應當要求預售方繼續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否則,如果判定解除合同,退還房款,則可能由於預售方無力退款而使預購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在預售方沒有能力繼續履行合同的情況下,而預售方又有足夠的資金可以退還房款的,則可以解除合同,退還房款並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預售方既無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又無退款的能力,則可以採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以保護預購方的合法權益。

在這種情況下,應當判決解除合同,責令預售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對預售方已建的商品房或土地使用權依法進行強制拍賣,以拍賣的價款退還預購方的房款。

3、抓爭議的主要焦點。商品房買賣糾紛案件,當事人會有幾種乃至十幾種訴訟請求。在調解時,抓住主要矛盾,有的放矢地做工作,才有調解成功的可能。抓住主要爭議焦點,有針對性地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很快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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