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時要注意什麼 - 容易出現陷阱的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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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時要注意什麼,容易出現陷阱的哪些?

隨着經濟發展,房屋交易量日益增加,那麼我們在購房時要注意什麼呢?購房容易出現的陷進有哪些?怎麼避免呢?本站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購房時要注意的事項

收債律師説: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與購房人簽約前向其收取一定費用是目前較為普遍的一種做法,並常被冠以“定金”、“訂金”、“誠意金”等名稱,但對如何返還沒有明確規定。

收債律師提醒:買家要擦亮眼睛分清三類“金”。

“訂金”與“定金”僅一字之差,在法律性質上卻有天壤之別。

“定金”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按照法律規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義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訂金”不是一個規範的概念,在法律上僅作為一種預付款的性質,不具有擔保性質。合同履行的只作為抵充房款,不履行也只能如數返還。

“誠意金”是在中介與買房和賣房雙方簽訂的合同中出現的,法律上卻並沒有誠意金之説。因為“誠意金”難退,我國不少城已經明確表示,收取購房誠意金是違規行為。

收債律師提醒:購房陷阱與維權是一對永恆不變的矛盾,但事後維權的成本總是過於高昂,靠譜的做法還是提前預防。建議購房者在購房之時,藉助於專業的房產律師,為您審核購房合同,預防合同陷阱,有效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購房時容易出現哪些陷阱

1、銷售陷阱,內部認購,加大買房者風險。正當買房人認為自己得到了便宜之時,開發商其實也藉此機會籌到了資金。更糟糕的是,內部認購的商品房是在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的,其銷售行為是不合法的,一旦出了問題,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往往無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2、廣告陷阱。開發商在售樓廣告中(包括沙盤、售樓書等)對綠化、會館、學校、幼兒園、游泳池、健身房、車位、超、容積率、樓房間距等配套設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對於這種承諾又不寫在合同裏。結果當出現規劃變更,買房人要求有一個説法時,開發商卻以規劃變更已經通過規劃部門批准為由推卸責任,或以合同約定不清搪塞,消費者一般很難得到補償。房地產開發商或代理商就是利用購房者想當然地以為廣告內容都會寫入合同的心理,瞞天過海。

3、合同陷阱。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售樓人員)會遞給客户一份擬好的合同,合同會有許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雙方確定後注入相關內容的,而有些選擇性填寫處可能還空着。這時,購房者往往以為該説的都已註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這些空白處為開發商日後作弊提供了條件。

4、製造假象,在房子數量、户型、朝向等推出和價格的制定上做文章。剛開始銷售(開盤)時,開發商往往會把價格定得低一些,以所謂的“最低價”來吸引客户,一旦有客户來購房,那個“最低價”也就不翼而飛了。 現場設“托兒”,製造一種銷售興旺的假象。讓人覺得樓盤好賣、銷售興旺,從而引發客户的購買慾望。

希望這篇文章對您選擇購房有所幫助,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選擇合適的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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