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公積金房屋買賣的內容規定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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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公積金房屋買賣的內容規定是怎麼樣的?

公積金,是一些用人單位幫助員工繳納一部分五險一金費用中規定的一金,就是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可以用來進行房屋買賣的,最早的關於住房公積金的用途就是用來房屋的買賣,但是現在對這方面有了修改,可以用該公積金租用房子。那麼關於泰安公積金房屋買賣的內容規定是怎麼樣的?

一、泰安公積金房屋買賣

二手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的。

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有:

在貸款當地城鎮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在貸款之前有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時間不能低於12個月;

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貸則只需兩成;

借款人具備正當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資收入,貸款償還意向明確;

與售房處簽署了購房契約或是合同;

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房本沒下來如何買賣

1、房產證沒有下來,房主需要向國家交契税、印花税、公共維修基金,要看原房主有沒有向國家交上述三筆錢,如果沒有交,還可以讓開發商把購房合同改成你的名字;

2、然後你交這三筆錢,使得房產證上就直接是你的名字。新房剛買時,房主需要向國家交契税、印花税、公共維修基金,交了這三筆錢後,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對此房產進行備案,然後下發房產證。

注意事項:

1、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在交易時風險比較大,買方和賣方都應謹慎;如果遇到特殊情況一定要賣(買)沒拿到房產證的房子,雙方應對該房產進行詳細瞭解,明確房產證何時能拿到,並約定適當的違約金標準,同時也要有心理準備;

2、對買方來講,降低風險可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產證之前,儘量少交房款;二是應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權和控制權,這樣法律會向購房者傾斜。房價會有波動,買賣雙方應約定違約金標準,以避免房價波動較大時,一方違約;考慮清楚再進行購買,沒有法律條款保護合法的權益。

可以分為一下幾種不同的情況:

1、剛交了首付款,還沒有辦按揭。

解決方法:這種情況就是開發商還沒有到房管局備案,是最好處理的。買賣雙方可以直接到開發商那裏辦理合同轉讓,就是跟開發商商量好,跟買方重新簽訂一份購房合同,並將老的購房合同收回即可。然後買方再將首付款付給賣方就行了。後面的事情就跟買新房一樣,房管局備案就直接寫買方的名字,銀行按揭也是買方自己去辦理即可,房產證下來就直接是買方的名字了。

2、正在還房貸,還沒有交房。

方式一:直接更名

流程: 1、賣方將銀行的貸款還清;

2、賣方拿着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後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

3、開發商帶着合同和註銷備案登記表去房地局辦理該房屋的註銷手續;

4、註銷完成後由買方和開發商簽署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備案。

注意事項:

1、房子必須還清銀行貸款

2、更名必須取得開發商的同意

3、買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須全款購買

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手續比較簡單,且整個過程沒有税費。缺點是不能按揭,且中間有大量的空白期,風險比較大。從國家法律政策來講,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允許交易的。因此,法律上對這種交易行為是不保護的,出了什麼問題都只能自己兜着。

方式二:雙方約定等房產證下來再過户

這種方式就屬於二手房買賣了,因此要繳納的税費也是比較多。

第二種方式的優點是能及時過户,風險較低;缺點是税費較高,且時間成本比較長。

注意事項:

1、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在交易時風險比較大,買方和賣方都應謹慎!

2、如果遇到特殊情況一定要賣(買)沒拿到房產證的房子,雙方應對該房產進行詳 細瞭解,明確房產證何時能拿到,並約定適當的違約金標準,同時也要有心理準 備。

3、對買方來講,降低風險可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產證之前,儘量少交房 款;二是應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權和控制權,這樣法律會向購房者傾斜。

4、房價會有波動,買賣雙方應約定違約金標準,以避免房價波動較大時,一方違 約。

泰安公積金房屋買賣規定的內容是怎麼樣的?關於法律規定的可以用公積金購買房子的內容中,用公積金購買房子是要具備一定的條件的,用公積金購買房子要有房子所在的城鎮的户籍證明或者是居住證明,並且已經連續存繳了六個月以上的公積金,累積已經存繳了十二個月以上的公積金等條件,當事人才可以依法使用公積金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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