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租賃合同法律法規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5W

廠房租賃合同法律法規有哪些?

一、廠房租賃合同法律法規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實施)關於租賃合同的規定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條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零八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對廠房租賃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1、審查合同的主體是否適格。

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等。

2、審查租賃的標的物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

但只要法律法規沒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應是可以出租的。

3、審查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

1994年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和《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都規定了租賃各方應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義務。《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還規定登記備案後有關機關頒發的《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

4、審查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

在審判實踐中許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3%計,因其滯納金過高,導致滯納金的約定無效。有人認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規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應當參考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項的違約金。

從中不難看出,簽署合同的雙方要在廠房租賃合同中寫清廠房情況、租期、租金、違約條款及雙方責任等。按照規定,廠房租賃合同期限最長為二十年,承租人要規範的使用廠房,如果提前解除租約要事先通知出租房。而出租房在未到期前強制收回廠房的話,要支付一筆違約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