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出租房屋協議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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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出租房屋協議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房屋租賃往往面臨簽訂房屋租賃協議的問題。現實生活中,關於房屋租賃的糾紛大多數來源於含糊不清的出租房屋協議。這不僅導致租賃雙方或者一方受損害,而且不利於房地產市場的繁榮發展。那麼,出租房屋協議是什麼?在實踐中,簽訂協議應該主語哪些問題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大家詳細解答這兩個問題。

一、出租房屋協議是什麼

出租房屋協議就是當事人一方將租賃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為此支付租金並於期滿後歸還租賃物的協議。房屋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具有租賃合同的一般特徵:

(一)房屋租賃合同是移轉房屋使用權的合同。

(二)房屋租賃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

(三)房屋租賃合同具有臨時性。

二、簽訂出租房屋協議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一)出租房的主體資格,即簽約對方是否為房產權人(如不是房產權人則至少應擁有房產權人的相應授權),實踐中曾有人與不是產權人簽約,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二)租房時房屋的狀況及房屋的裝潢及隨房物品(如隨房提供的電話之類用品)應填寫仔細,以防退租時發生糾紛;

(三)應對租房者是否有權轉租明確約定;

(四)應明確約定房屋修繕責任(一般均應由出租方負責);

(五)應約定出租方在收納每月房租時須出具相應的收款憑證(也可以轉賬至約定的賬號);

(六)要看清轉租給你的人和房東的租賃期,他和你簽定的合同租賃期不可以超過他自己和房東的租賃期;

(七)要看房屋是否設定了抵押權等用益物權;如有的話,抵押權人是否允許出租,萬一抵押權實現,如何承擔責任等。

實踐中,簽訂出租房屋協議,尤其是通過房屋中介簽訂出租房屋協議時,一定要三思而後行。要警惕房屋租賃協議暗藏霸王條款等現象,以免落入對方的陷阱之中,損害到自身的合法權益。實踐中,如果您對房屋租賃的辦理不放心,建議您尋找專業的房地產的律師從旁監督或者協助辦理。他們的專利水平將幫您解決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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