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税人騙取退税款如何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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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納税人騙取退税款如何處罰的?

納税人騙取退税款如何處罰的?

1、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騙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數額較大”是指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5萬元以上的。

2、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1)“數額巨大”是指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50萬元以上的。

(2)“其他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造成國家税款損失30萬元以上並且在第一審判決宣告前無法追回的;

②因騙取國家出口退税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兩年內又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③情節嚴重的其他情形。

3、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騙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數額特別巨大”是指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250萬元以上的。

(2)“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造成國家税款損失150萬元以上並且在第一審判決宣告前無法追回的;

②因騙取國家出口退税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兩年內又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

③情節特別嚴重的其他情形。

4、單位犯騙取出口退税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人員依照自然人犯騙取出口退税罪處罰。

二、納税人拒不納税的處罰方式是什麼?

1、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不繳或者少繳應納或應解繳的税款,主管國家税務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國家税務機關除按照《税收徵管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外,並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税款五倍以下的罰款。

2、納税人欠繳應納税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國家税務機關無法追繳其欠繳的税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除由國家税務機關追繳其欠繳的税款外,依照有關規定處罰;數額不滿一萬元的,由國家税務機關追繳其欠繳的税款,並處以欠繳税款五倍以下的罰款。

3、代徵人不繳或者少繳已代徵税款,由國家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並可以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税款五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騙取退税款的實際情況不同,騙取退税款的處罰方式也有所不同。納税人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税款是會受到處罰的,税務機關可以責令納税人限期改正,補繳應繳納的税款,並處以納税款5倍以下的罰款。納税人採用轉移或隱匿財產的方式少繳税款,税務機關可以依法對其進行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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