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遺失物品能否立案?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個人物品無論在哪裏都需要妥善保管,但是生活中難免會遇到丟失物品的情況。如果自己的貴重物品不慎被偷或者個人原因丟失,將會給自己造成很大的財產損失,此時就需要公安機關的幫助,盡最大可能幫助挽回損失。那大家所關心的就是個人遺失物品能否立案?下面就詳細給大家介紹。 

個人遺失物品能否立案?

個人遺失物品能否立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及其它行政執法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範圍進行審查後,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決定將其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

如果個人遺失物品不屬於盜竊、詐騙等情形那麼不會立案。如果撿到錢的人拒不歸還的,就涉嫌侵佔罪,這時可以立案。

1、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起點數額

侵佔罪的起點數額是指構成侵佔罪所需行為對象的最低價值,它是侵佔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由違法向犯罪過渡的分界點。依刑法第270 條的規定,侵佔罪需侵佔數額較大的財物方可構成,那麼如何確定數額較大的起點呢?有人認為,數額較大應參照盜竊罪的起點數額為宜,有人認為起點數額可以參照貪污罪。

司法解釋標準1萬,部分地方立案標準5千。

由於財物的價值隨耗損、市場波動而變化,那麼如何確定行為對象的價值?價值的計算方式主要有二:

(一)為重置價值,即在市場上購買同質同量財物所需的貨幣量;

(二)為折舊價值,即按一定的折舊率計算得出的財物價值。原則上應依行為人拒不退還、拒不交出之時的重置價值確定行為對象價值。

從上述可知,一般由個人原因造成的物品遺失是不立案的,當然如果是被小偷盜竊並且數額達到法律規定最低標準,則可以對自己遺失物品立案。也就是説,個人遺失物品能否立案取決於丟失的方式以及丟失物品的價值高低,因此平日生活中要妥善保管私人物品,如果丟失且達到立案標準,則及時要去當地派出所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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