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最高將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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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空拋物最高將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嗎?

高空拋物最高將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嗎?

高空拋物最嚴重的是會以故意殺人罪論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發生高空墜物如何維權?

當發生高空墜物造成損害的,受損方應當首先保存好現場,並及時報警,查清責任人。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三、發生高空拋物報警有用嗎?

發生高空墜物如果沒有造成嚴重傷害的不需要報警,但是如果造成了傷害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時可以選擇報警的。《民法典》還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發生高空拋物並且造成有人員損傷的話,報警是有用的,等到警察到達現場以後,要配合警察的工作,一定要保護好現場,比如説拍好視頻或者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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