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權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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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權名譽權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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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權 和名譽權問題

他人冒用你的身份證學生證等辦理民事業務,產生的民事責任由行為人承擔。辦理部門審核不嚴,具有失職過失的,對你造成損失才可以要求賠償。他們並沒有將不利於你的信息對外傳播。不算侵害你的姓名權和名譽權。另外,你應當是有過錯的,為什麼的身份證和學生證會被別人冒用。你丟失了,剛好被同一個人撿到這兩個證件也真夠巧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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