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旅遊導購糾紛這個問題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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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是度假散心的一個很好選擇,但是旅遊也被商業化,導致不少旅遊團在購物方面存在導購糾紛。旅遊導購糾紛也是近些年來旅遊行業的突出問題,一些導遊為了個人利益和商家串通騙取遊客購物。導購糾紛問題日益突出,解決好旅遊導購問題也是迫在眉睫,接下來,本站小編講和大家一起探討如何解決旅遊導購糾紛這個問題

遇到旅遊導購糾紛這個問題如何處理?

一、遇到旅遊導購糾紛這個問題如何處理?

當遇到以下七種情形之一時,遊客應當及時投訴索賠:

1、旅遊經營者單方違約。旅行社在收取遊客的費用後,擅自變更合同內容,或只收錢不提供服務時,遊客應立即交涉,或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予以投訴。

2、旅遊經營者提供的旅遊服務明顯“縮水”。如合同約定遊客住三星級以上賓館,但實際履行時只住普通賓館等降低承諾的服務標準。

3、旅遊經營者造成遊客行李物品損失。比如旅行社安排的旅館沒有安全保障,致使遊客財物被竊;遊客赴景點遊覽,旅行社未盡保管責任,致使遊客物品損壞、丟失、被竊等。

4、旅遊經營者故意或過失造成遊客人身傷害。

5、旅遊經營者欺詐遊客,損害遊客利益。比如向遊客推薦、兜售假冒偽劣商品,巧立名目、中途擅自增加遊客費用等。

6、旅遊經營單位職工私自收受回扣或索要小費。如一些導遊人員把導遊變成“導購”,哄騙遊客到某商店購物,從中索取回扣,或直接向遊客索要小費等。

7、其他損害遊客利益的行為。

二、如何解決旅遊導購糾紛

條件:索賠請求人應是旅遊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當事人或其合法代理人;有明確的侵權旅行社;有具體的賠償請求;有證據材料;屬於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賠償範圍。

程序:賠償請求人應向旅遊質監所遞交寫明下列要件的賠償請求書:請求人的姓名、性別、職業、單位及聯絡方式;侵權旅行社的名稱、參加旅行團的團名及出發日期;賠償的要求及理由;有關證據材料。質監所接到投訴後,經審核認為不符合受理範圍的,應在收到賠償請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知請求人。對符合條件的賠償請求,質監所應要求侵權方對案情進行調查核實,主動與賠償請求人協商解決糾紛,在自願的前提下達成協議。對協商處理失敗的,質監所應提出賠償處理意見,責成侵權方對遊客進行賠償,或直接動用該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對遊客進行賠償。

以上內容討論了如何解決旅遊導購糾紛這個問題。旅遊導購問題日益凸顯,嚴重的損耗了消費者的利益,矛盾越多,越難以解決。旅遊導購問題説到底就是因購物產生的矛盾,導遊聯合商家欺騙消費者,甚至強迫消費者購物,這樣難免會有矛盾。旅遊為主,購物只能是附帶性的。作為消費者,如果真的需要或者感興趣,也是會積極購買的,強迫購物只會使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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