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 - 補辦相關手續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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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補辦相關手續是什麼?

出生證明對於一個所有新生兒都是非常重要的證明,新生兒出生,監護人必須立刻進行出生證明的辦理,但是也會出現出生證明丟了的情況,那麼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補辦相關手續是什麼?本站小編針對這兩個問題,為大家簡單説明一下。

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

出生證,也就是《出生醫學證明》,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出具的,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親關係以及申報國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醫學證明。

(一)當事人的身份證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

(二)當事人的出生證或户籍部門出具的當事人父母情況的證明文件;

(三)代理人代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的身份證;

(四)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二十三條 醫療保健機構和從事家庭接生的人員按照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出具統一制發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有產婦和嬰兒死亡以及新生兒出生缺陷情況的,應當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一、《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時間:每週一~週五全天。

二、備齊父母身份證原件和接生醫院出具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進行辦理。

1、憑夫婦雙方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在分娩醫院領榷出生醫學記錄》;

2、持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和《出生醫學記錄》到產婦户口所在地的婦幼保健院(所)領榷出生醫學證明》。

三、辦理程序:

1、持接生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在掛號處交費。

2、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出生證 - 遺失補辦手續

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單位提供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及原《出生醫學證明》編號的證明。

(二)父母雙方户口簿及身份證。

經核實情況屬實給予補發,同時登記備案。

未辦理户籍手續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辦理户籍手續後遺失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

四、補辦出生證應具備材料:

1、父母户口所在村委會證明。

2、接生證明:由接生人員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內容,接生員簽名、蓋手印及身份證複印件。

3、嬰兒父母雙方户口薄原件及複印件,如有一方沒有户口薄,必須有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會和派出所證明其嬰兒户口未在這一方設籍。如女方沒有户口薄,需出具證明。

4、接生單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或鄉鎮衞生院院長簽名簽字(該孩未在本院辦理出生證)蓋章。(99年5月1日以後出生的需加鄉鎮政府和衞生局簽字蓋章)

5、親子關係聲明:按表格內容填寫,嬰兒父母以及證明人要親自簽名蓋手印,與嬰兒關係要填寫(祖父母、叔伯、姑姨等不能做證明人)。

6、嬰兒父母雙親以及證明人身份證複印件。

7、嬰兒母親須親自來辦理,如他人代領須身份證及複印件。

96年及以後出生的兒童出生證遺失補辦;除以上6種證件外需湄洲報聲明作廢的原版報紙2張(99年5月1日後出生的要2張報紙)。

備註:

1、所有證件要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塗改。證件上的姓名要與户口薄上的姓名一致。

2、如在衞生院分娩的嬰兒要説明原因當時接生人員為何不出具《出生醫學證明》。以及產家為何不領榷出生醫學證明》,並有原接生登記簿複印件,並院長簽名蓋公章。或當時的病歷(分娩情況記錄)複印件,並院長簽名蓋公章。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合的關於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的相關解決辦法以及手續,出生證對於每個人來説都是非常重要的,這是對於一個人的出生肯定的證明,如果遇到出生證明丟了這種情況,必須要立刻去補辦,避免因為沒有出生證明導致的一些麻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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