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轉武漢户口需要哪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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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地轉武漢户口需要哪些手續?

外地轉武漢户口需要哪些手續?

1、本人或法定監護人填寫《申報户口登記表》(可在武漢公安網上警局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領取,手寫簽名,留存原件);

2、遷移人員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審核原件,留存複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審核原件,留存複印件);

4、遷往配偶處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子女隨遷的,還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審核原件,留存複印件);

遷往父母或子女户口所在地的,需提供入户地户口簿、父母或子女居民身份證、《出生醫學證明》或父母子女關係證明(原件留存,不能留存原件的審核原件,留存複印件);

5、本人及16週歲家庭成員,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在本市已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不提供)。

二、買二手房,原户主户口不遷走怎麼辦?

如果購房者選擇了二手房,遇到原房主沒有將户口遷走的情況,户口不能遷入,這種情況一旦發生,處理起來也是相當困難的。這是因為遷移户口採取的是自願原則,如果原房主不遷移户口,相關部門是無法干涉的。而且,目前户口和房屋產權是分開管理的,户口歸公安機關管轄,產權糾紛才能夠通過法院來處理。

因此如果發生賣家不遷移户口的問題,公安人員和居委會幹部可以對賣家做思想工作,但無權強制要求其將户口遷移出去。

如果購房者就賣方不遷户口的理由將賣家告上法院,法院對户口問題一般採取的是既不受理也不判決的態度,所以購房者很難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購房者可以用賣方違約的理由起訴原房主賠償違約金。

在實踐中,因户口問題導致的違約一般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房屋內存在賣方的户口,賣方出於自身原因考慮故意不及時遷出,導致出現合同逾期,這種情況賣方主觀上的惡意的,其過錯程度比較高,應當承擔的違約損害賠償數額也就相應的高一些;

第二種,房屋內賣方的户口已經及時遷出,其後發現房屋內還存在賣方上一任業主的户口,賣方對此也不知情,這種情況賣方的過錯程度比較低,法院在判決時也會酌情降低其承擔違約損害賠償的數額,但並不是説出現這種情況的違約是由於“非出賣人自身原因”導致的,賣方是不能以此為由主張免責的。

買二手房原户主户口簿遷出時,處理起來非常困難,可以請求公安人員和居委會的介入,先與對方協商,讓其自願將户口遷出,如果這種方法不可行,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糾紛,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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