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合同買賣糾紛的法律效力的程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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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訴合同買賣糾紛的法律效力的程序是什麼?

起訴合同買賣糾紛的法律效力的程序是什麼?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户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二、起訴狀樣本

原告:(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繫電話)

被告:(基本情況: 同上)

訴訟請求

書寫自己要求達到的目的,包括:請求判決離婚,孩子的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方撫養時探望權的請求,財產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難時請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方式或數額,對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時請求損害賠償的數額等,如:

1、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2、婚生兒子/女兒某某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 元。

3、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寫明共同財產種類,一般包括房屋、存款、車輛、家電等主要財產);

事實和理由

事實和理由:陳述結婚、子女出生的具體時間,寫明訴訟請求的依據,包括離婚的理由、依據,孩子由誰撫養、撫養費承擔、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據,財產情況、分割理由及依據。

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訴訟,請院依法裁決。

此致

某某區/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對於起訴合同買賣糾紛的相關事項,一方面是需要基於實際造成矛盾糾紛的原因來進行認定,另一方面還需要根據起訴後造成的後果來進行認定,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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