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不得從事幾級體力勞動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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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職工不得從事第 IV 級勞動強度的勞動

女職工不得從事幾級體力勞動強度

第 IV 級勞動強度的勞動是“很重”強度的勞動,婦女長期從事很重強度的勞動,對女性生理機能會產生不良影響,有以下幾個方面:

1. 從事重體力勞動的婦女,月經失調較為多見,可出現痛經、月經過多,少數還可表現為月經不規則、閉經等。

2.從事重體力勞動時,由於用力而使腹壓增加,腹壓增加可使子宮和陰道等器官被壓向下,出現一時性的子宮下垂。如果長期持續重複作用,可使子宮倒後和輕度的子宮脱落。

3. 未成年的婦女,長期從事重體力的勞動,可影響骨盆的正常發育,造成骨盆狹窄或扁平骨盆。

4. 孕婦從事重體力勞動,有發生自然流產或早產的危險

二、體力勞動強度分級的標準

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是中國製定的勞動保護工作科學管理的一項基礎標準,是確定體力勞動強度大小的根據。應用這一標準,可以明確工人體力勞動強度的重點工種或工序,以便有重點、有計劃地減輕工人的體力勞動強度,提高勞動生產率。

體力勞動強度是按勞動強度指數的大小進行分級,共有4個等級。

Ⅰ級體力勞動是指8h工作日平均耗能值為3558.8kJ/人,勞動時間率為61%,即淨勞動時間為293min,相當於輕勞動;

Ⅱ級體力勞動是指8h工作日平均耗能值為5560.1kJ/人,勞動時間率為67%,即淨勞動時間為320min,相當於中等強度勞動;

Ⅲ級體力勞動是指8h工作日平均耗能值為7310.2kJ/人,勞動時間率為73%,即淨勞動時間為350min,相當於重強度勞動;

Ⅳ級體力勞動是指8h工作日平均耗能值為11304.4kJ/人,勞動時間率為77%,即淨勞動時間為370min,相當於“很重”強度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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