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勞動者應該服從用工單位的人事和薪酬等制度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W

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勞動關係,勞務派遣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通過與勞動者民主協商的過程制定。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勞務關係,勞動者無需服從用工單位的人事管理。當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應當遵守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且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並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並向勞動者提前公示的,勞動者應當遵守。勞動者遵守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同時,也有權依據用工單位薪酬制度對加班費、績效獎金及相關福利的規定獲得相應待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被派遣勞動者應該服從用工單位的人事和薪酬等制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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