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擔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1W

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擔責任?

不能預見是指當事人對某一事件是否會發生是不可能預見到的。不能避免是指當事人客觀上不能阻止這一意外情況的發生。不能克服是指當事人對於意外發生的客觀情況所造成的後果不能排除。而客觀情況,是指當事人不可抗拒的外來力量,如地震、水災等。

不可抗力是當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時的法定免責事由,但當事人主張免責,應當注意以下方面:

1.不能履行合同包括完全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和不能按期履行。如果不可抗力只導致部分不能履行,其他部分仍應履行;如果只是影響按期履行,當事人仍應適時履行。

2.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不是發生不可抗力就可以主張免除全部責任,只是確受其影響而不能履行的部分才能免責。

3.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而仍應承擔違約責任。

4.法律對遇不可抗力也不能免責有特別規定的,依照該規定不能免責。如在客運合同中,承運人對因不可抗力造成旅客人身傷害的,仍要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因此,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只有盡到通知義務等才能免除相應的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