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的集中情況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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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無效的集中情況有什麼?

一、合同無效的幾種情況有什麼?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如果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有過錯,雙方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即適用過錯的程度,如一方的過錯為主要原因,另一方為次要原因,則前者責任大於後者;此所謂過錯的性質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過失,故意一方的責任應大於過失一方的責任。

因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一方當事人因此受到損失,另一方當事人對此有過錯時,應賠償受害人的損失,這種賠償責任是基於締約過失責任而發生的。這裏的“損失”應以實際已經發生的損失為限,不應當賠償期待利益,因為無效合同的處理以恢復原狀為原則。

二、合同無效後結算條款也無效嗎?

合同無效的,結算條款一般是無效的。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爭議解決條款不受主合同無效的影響。結算條款,如果雙方無異議可以依據合同中結算條款來執行,如果有異議,可以向法院起訴。

需要注意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也就是説,如果合同中約定了為解決產生的糾紛而選擇到哪個法院起訴,或者選擇某個仲裁機構等,即使合同無效,那麼這個條款也是有效的,如果雙方對解決辦法無法協商達成一致,可以根據該條款進行解決。

三、合同始終無效訴訟時效是多久?

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合同一方當事人請求的,應當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請求的,應當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損害國家利益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合同無效一共包括5種法定情形,認定合同無效之後,合同中的結算條款也是無效的,合同無效表明合同內容對雙方當事人沒有法律約束力,是自始無效的行為,不受法律保護,合同的內容違背公序良俗,損害了國家的利益,違反法律規定,都可以認定為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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