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擔保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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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擔保相信大家在生活中也都聽説過,合同擔保是指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而設立的,保證合同中權利與義務的實現的措施。合同擔保共有5中方式,下面讓小編為大傢俱體的介紹一下吧。

合同擔保方式有哪些?

合同擔保方式:

一、保證

保證是債的擔保方式的一種,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由此可見,第一,保證是一種雙方的法律行為;第二,保證是擔保他人履行債務的行為;第三,保證是就主債務履行負保證責任的行為。另外,還應注意,保證擔保的保證與通常意義上所説的保證是有區別的,這是一種債權擔保制度,是具有法律意義的。

二、抵押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民法典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擔保需要訂立抵押合同,在抵押合同中,抵押權人是接受擔保的債權人,抵押人是提供抵押物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抵押物是作為擔保債權履行而特定化了的財產。

三、質押

質押擔保是貸款的一種擔保方式,即借款人可以用銀行存款單、債券等權利憑證作為質物交貸款銀行保管,當借款人不能還款時,貸款銀行依法處分質物償還貸款本息、罰息及費用。目前對質物有較嚴格的要求,僅限於銀行存款單、國家債券、國有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及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且銀行存款單必須是此項貸款經辦銀行的存單,且銀行承諾免掛失;憑證式國債僅限於此項貸款經辦銀行代理髮行並兑付的國債。

四、定金

定金是指當事人一方在合同成立後或履行前,依照約定向對方支付的一筆金錢,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擔保應注意以下事項:

1、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

2、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即使當事人已簽訂了定金合同,如果未實際交付定金,定金合同也不能生效。

3、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五、留置

留置是指債權人因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依法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該財產,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留置物,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清償。留置權是指債權人對已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在債權未能如期得到清償前,留置該動產作為擔保和實現債權的權利。

留置是我國經濟生活中較普遍存在的一種合同擔保形式。其設定的目的,是督促債務人及時履行義務,在債務人清償債務之前,債權人有佔有留置物的權利。當規定的留置期限屆滿後,債務人仍然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依照法律規定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留置物,並從所得價款中得到清償。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了義務,債權人應當返還留置物,不得濫用留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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