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合同的成立要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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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效合同的成立要件是什麼
無效合同的成立,應符合以下列出的要件之一:
1、合同當事人存在不真實的意思表示;
2、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4、合同是由當事人惡意串通簽訂,且損害他人權益。
二、合同無效結算條款也無效嗎
合同無效的,結算條款一般是無效的。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爭議解決條款不受主合同無效的影響。結算條款,如果雙方無異議可以依據合同中結算條款來執行,如果有異議,可以向法院起訴。
需要注意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也就是説,如果合同中約定了為解決產生的糾紛而選擇到哪個法院起訴,或者選擇仲裁機構等,即使合同無效,那麼這個條款也是有效的,如果雙方對解決辦法無法協商達成一致,可以根據該條款進行解決。
三、無效合同的違約金是否有效
無效合同的違約金條款也無效。合同無效的,對合同當事人也就沒有約束力,當事人不必履行合同義務,也就不存在不履行約定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違約情形,因此無效合同的違約金條款也無效。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合同無效的構成要件體現在四個方面,合同被認定無效之後,結算條款也是無效的。合同無效是自始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的內容沒有表達當事人的真實意願,違反法律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簽訂合同的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這樣的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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