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變更指的是什麼 - 合同變更與合同更新的區別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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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變更指的什麼

合同變更指的是什麼?合同變更與合同更新的區別又是什麼?

合同的變更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指合同主體和內容的變更,前者指合同債權或債務的轉讓,即由新的債權人或債務人替代原債權人或債務人,而合同內容並無變化;後者指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變化。狹義的合同變更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從我國合同法的第五章的有關規定看,合同的變更僅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合同主體的變更稱為合同的轉讓。

合同變更是合同關係的局部變化(如標的數量的增減、價款的變化、履行時間、地點、方式的變化),而不是合同性質的變化(如買賣變為贈與,合同關係失去了同一性,此為合同的更新或更改)。合同標的的變更是否屬於合同變更,理論界有不同看法(關鍵在於變更協議是否以原合同的主要權利義務為基礎)。

二、合同變更和合同更新的區別是什麼?

合同更新,是指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變更了原合同的基本條款或主要內容,從而使變更後的合同與變更前的合同在內容上失去了同一性與連續性,導致原合同關係消滅,新合同關係發生。簡單來説,合同更新就是以一個新的合同代替一箇舊的合同。

合同變更與合同更新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合同變更僅限於合同內容的變化,而不涉及主體的變更;但在合同更新中,不限於合同內容發生根本性變化,還可能是合同主體的變化。例如,債權人解除舊債務人的債務而由新債務人代替,可發生合同的更新。

(2)合同變更是合同內容的非根本性變化,變更前後的合同仍保持一定的同一性和連續性,原合同關係仍然繼續存在並有效;合同更新是合同內容的根本性變化,在新舊合同的內容之間,可能並無直接的內在聯繫,這種變化直接導致原合同關係的消滅,新合同關係的產生。(3)合同變更主要通過當事人雙方協商而實現,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直接依據法律規定而發生;而合同更新則是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

上文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合同變更以及合同變更與合同更新的區別。在瞭解了合同變更與合同更新的區別以後,希望對您處理合同事務有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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