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轉讓與合同變更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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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轉讓與合同變更區別是什麼?

合同轉讓與合同變更區別是什麼?

合同轉讓與合同變更有着明顯區別。合同變更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更改,而當事人並未發生變化,而合同轉讓則是合同當事人中增加進來第三人,其受該合同某種程度的約束,而合同的內容則未有任何變化。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人。債權人轉讓權利的,無須債務人同意,但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下列情形的債權不得轉讓:

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主要是指基於當事人特定身份而訂立的合同,如出版合同、贈與合同、委託合同、僱用合同等;

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二、合同轉讓範文是怎樣的?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有限公司的%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文件。

3、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後,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7、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後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到股東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新股東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股權轉讓後,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並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9、違約責任:

10、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1、爭議解決約定:

12、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立約人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機關備案登記一份。

13、本協議自將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

受讓方:

綜上所述,雙方簽訂合同後,在履行過程中有時候會涉及到合同變更及轉讓。合同變更和轉讓不同,合同轉讓是將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而變更主要針對合同內容,原來的合同當事人不變。雙方協商變更事項後,通過重新簽訂合同或者補充協議方式完成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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