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轉讓是指合同什麼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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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轉讓是指合同什麼的變更?

合同轉讓是指合同什麼的變更

合同轉讓是指合同權利人的變更,具體包括以下含義:

①合同權利轉讓是指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由債權人將權利轉讓給第三人。因此,權利轉讓的主體是債權人和第三人,債務人不能成為合同權利轉讓的當事人。

②合同權利轉讓的對象是合同債權,屬於民法典的調整範圍,與物權轉讓有着本質的區別。

③合同權利的轉讓既可以是全部的轉讓,也可以是部分的轉讓。在權利部分轉讓的情況下,受讓人作為第三人將加入到原合同關係中,與原債權人共同享有債權;當權利全部轉讓時,受讓人則完全取代轉讓人的地位而成為合同當事人,原合同關係消亡,產生了一個新的合同關係。

二、哪些合同不能轉讓?

①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比如根據個人信譽關係而發生的債權;以特定債權人的行為為內容的權利;合同權利的設定是針對特定當事人的不作為義務;單獨轉讓合同債權中的從權利。

②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③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合同權利轉讓生效除遵守合同轉讓的一般條件和要求外,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三、債權轉讓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1、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債權且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2、轉讓不得改變債權的主要內容。

3、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達成債權轉讓的協議。

4、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轉讓性

5、債權的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

當債權發生轉讓以後,比如債權人把債權轉讓給了自己的子女,債務人以後還錢的話,直接把錢還給債權人的子女即可,在債權轉讓的過程中,該還多少錢還是得還多少錢的,只不過是權利人發生了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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