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合同到期辭職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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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底合同到期辭職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月底合同到期辭職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已經完結,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一)項規定,勞動合同終止。勞動者不續簽,除勞動合同有特別約定的外,知會用人單位即可,不需要提交辭職報告之類的東西。用人單位應當在合同期滿終止之時一次性結清工資,為勞動者出具勞動合同終止證明書,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4、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二、辭職的檔案管理

首先我們要明確的是,社保和檔案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如果是辭職轉移到下幾個公司,社保是要辦理轉移接續的。可以辦理轉移接續的部分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其他的三險一金不能辦理轉移接續手續的,住房公積金部分可以取出。職工需要做的是攜帶個人證件和相關材料以及離職證明到當地的社保局養老保險有關部門辦理養老保險的轉移手續,之後再拿着材料和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去辦理醫療保險的轉移手續。以上就是關於辭職後社保的轉移問題。

關於檔案的辦理,是這樣的:假如你辭職的那家單位將你的檔案是委託在人才市場保管的,我們要做的是拿着辭職證明到人才市場去把你的檔案由委託保管轉為個人委託保管。換了公司之後,拿着和新的公司的簽訂的勞動合同到勞動市場,重新辦理託管就可以了。其實這種檔案的轉託管手續在異地辦理工作時比較有用。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都會有專門的員工來負責員工檔案方面的問題,他們一般都會幫忙辦理,但是有些不太正規的公司也會要求我們自己辦理,這時候就要到社保局去諮詢具體的辦理方式了。如果單位是直接為我們保管檔案的,那就更簡單了,找到新單位就把檔案轉到新單位即可。

我國勞動法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是公平的,如果合同到期原定自動離職的話,用人單位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針對勞動合同正常終止的一些情況,相關法律也是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就是為了勞務糾紛中一些不必要的麻煩。辭職後的檔案管理是一件很容易忽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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