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期的約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8.56K

合同有效期的約定

合同有效期的約定

簡單的講,所謂的“合同的有效期”,在法律上稱為“合同期限”,主要分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終止。

一、合同生效時間

一般來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如果沒有約定生效的時間,一般認為是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為生效時間。 如果合同中未約定生效時間,但對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條件的限制,則以該附加條件達成時為合同生效時間。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二、合同終止時間

法律如對合同效力期限有特別規定的,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出該限制。如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的部分無效。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如果沒有約定合同的終止時間,那麼判斷合同是否終止的標準主要有以下幾類:

1.一般意義上的合同終止時間通常為合同約定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 

2.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有確實的證據證明另一方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整履行合同義務的,或對方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可隨時解除合同; 

3.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過失或故意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終止合同。

如果法律無特別規定的,則依合同自由原則,當事人可任意約定期限。若未約定期限或約定不明確的,則應視為無限期合同,合同將無限期地約束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現在,大家對合同有效期的約定都有了一定的瞭解了吧。我們可以發現,合同有效期是合同裏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所以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應對合同期限這一問題給以足夠的重視。避免在合同簽訂之後給自己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