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合同生效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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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合同生效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個人合同生效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1)自然人簽訂合同,原則上須有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不得親自簽訂合同,而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簽訂。民法典有一個例外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簽訂純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

(2)對於非自然人而言,必須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後才具有合同行為能力。

2、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二、合同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1、從合同的主要特點在於其從屬性,即它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並生效為前提。

2、這種從屬性主要表現如下:

(1)成立的從屬性:從合同的成立以主合同的成立為前提。

(2)消滅的從屬性:主合同消滅,從合同當然消滅。

(3)處分的從屬性:當事人對主合同的處分,如無特別規定其效力及於從合同。

3、根據兩個或者多個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係為標準,可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 主合同是無須以其他合同存在為前提即可獨立存在的合同。這種合同具有獨立性。從合同,又稱附屬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

三、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其實個人在日常生活當中,出於不同的原因要籤的合同比較多,比如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還有保管合同等各種各樣的合同,那在簽訂相關的書面合同之前,除了要了解合同生效的基本條件,還要了解一下相關的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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