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用人單位的法律百科

司機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勞動關係嗎
司機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勞動關係嗎司機與用人單位之間符合下列條件的,構成勞動關係:1、用人單位和司機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司機,司機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
用人單位出現哪些情形 - 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出現哪些情形,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關係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
用人單位申報工傷待遇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哪些工傷待遇《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二)五級、六...
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工傷怎麼賠償
一、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工傷怎麼賠償員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出現工傷,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共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繳納社會保險記錄可以作為證據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用...
用人單位不續簽訂合同
用人單位應當和員工簽訂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
用人單位招聘只招單身人員合法嗎?
用人單位的要求不合法。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
用人單位自簽訂合同之日起
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看工作性質,合同有效就有用。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別:(1)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勞務合同的主...
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的單方變更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程序用人單位單方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首先要嚴格按照一定的法定條件,其次還要履行相應的程序。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程序有以下三步:(一)事先通知工會《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在可以裁...
女職工懷孕被辭退 - 用人單位能解僱懷孕職工嗎
女職工懷孕被辭退,用人單位能解僱懷孕職工嗎在勞動者懷孕的情況下,若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情形,單位是可以以此辭退的(即使懷孕),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只要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情形之...
勞動者做了什麼 -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做了什麼,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
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生育保險 - 勞動者是否可以主張賠償損失?||大竹縣律師
裁判要旨:因用人單位的原因,造成女職工生育前未連續繳納12個月生育保險,導致女職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簡要案情:2014年12月12日,閻某某入職某廣告公司。2016年10月19日,閻某某生育一女。閻某某在產...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正文
用人單位可以任意解除勞動合同嗎不可以任意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都屬於違法解除。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四種情形:一、協商解除。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
勞動法的用人單位的範圍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的法律責任1、(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提示:向勞動者支付每月兩倍的工資的起算時間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補...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要如何處理
一、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要如何處理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如果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則可能導致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
如何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社會保險損失?
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社會保險待遇損失,應具備三個前提條件:一是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辦理社保手續並繳納社保費;二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繳養老保險;三是勞動者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而產生損失。對於勞動者的社會保...
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 需要賠償嗎
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嗎用人單位可以在以下條件下面進行單方面解除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
用人單位是否應給勞動者繳納醫療保險
用人單位是否必須為從業人員繳納醫療保險《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徵繳的社會保險費納入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第二條規定,基本養...
員工曠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可以任意解除勞動合同嗎不可以任意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都屬於違法解除。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四種情形:一、協商解除。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如何補償金
一、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如何補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
出現工傷如何與用人單位理賠最新
出現工傷如何與用人單位理賠首先要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其賠償的範圍,主要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用、停工留薪期工資、停工留薪期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涉及一次性工傷醫...
被用人單位錄用後卻遲遲不給辦理入職手續怎麼辦
被用人單位錄用後卻遲遲不給辦理入職手續怎麼辦1、可以要求賠償。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
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有追償權嗎
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有追償權嗎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存在追償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
未蓋用人單位公章的勞動合同有效嗎
一、未蓋用人單位公章的勞動合同有效嗎勞動合同如果沒有蓋單位公章的一般是無效的,但是隻要產生了事實勞動關係就得到保護。《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
用人單位超期沒有申報工傷保險
用人單位應當辦理工傷保險關於非全日制用工的社會保險問題,《勞動合同法》沒作具體規定,目前仍可參照《非全日制用工意見》第十至十二條的規定。根據該意見,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原則上參照個體...
用人單位強制辭退
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孕婦嗎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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