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證據收集規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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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處罰證據收集規則是什麼?

行政處罰證據收集規則是什麼?

1、在舉證規則中,一般規則概括起來就是誰主張、誰舉證。

2、取證規則這部分的主要內容是從法院、行政機關在取證過程中所應該遵守的規則。人民法院的調查取證是補充式的調查取證,行政機關的調查取證應是全面、客觀、公正的調查取證。

3、質證規則是法院對證據進行分析、判斷、去偽存真的根本保證,未經法庭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據,質證應在法官的主持下,由參加訴訟的各方當事人對證據進行充分的質對、辯駁。

4、認證規則着重從在認證過程中對證據的客觀性規則、關聯性規則、合法性原則、傳來證據採用規則及間接證據採用規則等方面,對認證規則進行論述。

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關於期間、送達、財產保全、開庭審理、調解、中止訴訟、終結訴訟、簡易程序;執行等,以及人民檢察院對行政案件受理、審理、裁判、執行的監督,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二、行政給付是具體行政行為嗎?

行政給付一般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提供物質利益或者賦予其與物質利益有關的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給付是指政府通過給予公民法人利益和便利等方式實現行政目的的活動,也稱行政物質幫助,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特定的相對人提供物質利益或與物質利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法律援助條例》第四條: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監督管理全國的法律援助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45條:依照前款規定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結束後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取土佔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結束後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對取土後的土地組織復墾,對砍伐的林木組織補種。

行政給付是具體的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律,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給予物質幫助。行政給付又稱為行政物質幫助,主要為被幫助者,提供物質利益和與物質利益相關的權利。進行行政給付時,需要有司法機關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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